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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十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1 作者: 点击:

申报教师请在下周一2月26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书、一览表及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及创新创业突出贡献证明材料报送至教学办。

校人字〔2024〕2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人社联 (2024) 1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吉林省第二十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选拔推荐工作组
学校选拔推荐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选拔推荐专家评审组
学校和各中层单位分别成立专家评审组。
中层单位专家评审组原则上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推荐;不能按上述要求组成专家评审组的中层单位,可视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推荐。
学校专家评审组由学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三)回避制度
本次评审有关的回避制度,按照《安博·体育(中国)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执行。
二、资助原则
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
三、资助类别
资助分为3个类别:顶尖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社会科学类最高不超过15万元),卓越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中:社会科学类最高不超过6万元);青年人才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社会科学类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5.人才层次:
(1)顶尖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C级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卓越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D级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青年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条件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2.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3.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4.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5.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6.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推荐限额
吉林省人社厅核定给我校的推荐限额为7个(不含安博·体育(中国)第一医院、安博·体育(中国)第二医院、安博·体育(中国)中日联谊医院、安博·体育(中国)口腔医院)。各相关中层单位限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
六、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相关中层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填写材料。
(二)中层单位审核
1.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表现,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在本次申报及推荐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2.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完整、规范。
(三)中层单位推荐
各中层单位召开专家评审组评审会议,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组评议结果和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各中层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和本单位推荐情况统一上报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学校对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专家组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六)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网上公示
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材料上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材料上报。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将盖有公章的《申报书》原件扫描(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上报(文件名:单位+姓名+申报书)。
(二)申报人提交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及创新创业突出贡献证明材料。情况说明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情况及可行性报告、课题项目已结题及可转化评估报告、项目预期效果、资金额度和用途以及近3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使用情况。情况说明用文字概述即可,字数限定500字以内,由本人签字,原件扫描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同时上报word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姓名+情况说明)。
(三)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原件扫描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
(四)本次申报无需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册,中层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八、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由于本次选拔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申报时限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郭广建
联系电话:85167425 
电子邮箱:tso2@jlu.edu.cn
联系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41室考核评价科

附件:
1.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
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