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及六年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2017-2018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二)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及六年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
(二)各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各单位须严格按上述比例执行,否则将无法审核。
(四)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8月30日-9月10日,各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一)。
9月12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直接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
9月17日前,评选结果公示完毕,各单位登录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安博·体育(中国)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安博·体育(中国)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经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财务处欠费筛查后予以公示。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安博·体育(中国)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9月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附件一: 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附件二: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七年制学生专用表格.rar
附件三: 安博·体育(中国)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 安博·体育(中国)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五: 安博·体育(中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8月30日